【导语】:泰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如果是在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优先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
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及办法
1、参保人员在已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优先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
2、在未实现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后凭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社会保障卡和转诊(或异地就医)审批表等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注意:参保人员发生外伤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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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地址:
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一楼大厅 电话:052312393
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海陵分中心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三号一楼医保大厅 电话:052386192959
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高港分中心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6号 电话:052386966355
泰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姜堰分中心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 电话: 052388230919、052380579569
靖江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电话:52380292301
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 电话: 052387729053
兴化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2号2楼(原金融大厦) 电话: 05238329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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