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非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符合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2.企业在2021年6月15日前引进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高校本科生等。企业在2021年6月15日后引进的人才按兴人才〔2021〕3号文件申请生活租房补贴。
生活补贴对象有哪些
奖励补贴对象包括:兴发〔2019〕32号、兴委办发〔2015〕84号、兴政发〔2008〕208号、兴政办发〔2013〕69号、兴人社发〔2016〕182号、兴人才办〔2018〕9号文件明确的,经确认可享受奖励补贴的人才。
主要包括:
1.非参公事业单位引进,符合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2.企业在2021年6月15日前引进的,符合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重点高校本科生等。
本政策中企业是指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经济实体,不含金融、通讯、烟草、电力、盐业等行业企业;
企业在2021年6月15日后引进的人才按兴人才〔2021〕3号文件申请生活租房补贴。
条件:
符合享受生活补贴的人才须于工作满一年之日起2年内向人社部门提交首次申请材料,并在每年7-9月集中申请期内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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