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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兴化市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申领指南
2024-09-26 17:13【我要纠错】

【导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给予每月800~4000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的生活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应在来兴就业创业(同引进时间)1年内提交首次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一、关于补贴标准

  2021年6月15日之后企业引进的人才,按《兴化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标准,享受人才生活租房补贴和购房券标准。2021年6月15日之前企业引进的人才,按引进时间享受对应的人才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券标准。

  合并兴化市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对在兴企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给予每月800~4000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的生活租房补贴。

  二、关于引进时间

  1.来兴企业就业人才,引进时间按在兴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日期为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不算为引进。

  2.来兴创业的人才,引进时间按营业执照记载企业成立日期为准;

  3.“毕业后两年内”,其起算时间以毕业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三、生活租房补贴(含之前的租房补贴)申请时效

  1.生活租房补贴每半年申请、发放一次(每年6月份申请上半年补贴,每年12月份申请下半年补贴);

  2.符合生活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应在来兴就业创业(同引进时间)1年内提交首次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首次申请后,符合申请条件而中断申请的,中断期间不补。

  3.2021年6月15日之前企业引进的人才,其生活补贴仍按原规定执行,每年申请、发放一次。

  四、生活补贴(含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1.每年6月份、12月份由企业通过指定网络或线下集中向市人社部门申请提交上半年度、下半年度的生活租房补贴申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生活租房补贴(含租房补贴)汇总表》(附件1),首次申请的人才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补贴申领表》(附件2);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社保缴纳证明;⑥创业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所设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后续申请的人才只需提交人才补贴月份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申请租房补贴的仍按原申请条件执行,并提供租房合同。

  2.市人社部门负责生活租房补贴日常受理工作,核查毕业生就业人员初次申请时的学历资质,核定是否符合补贴对象条件和申请时限;核查申请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情况;核定补贴发放时间和补贴金额等。创业人员申请资格需经市人才办确认。

  3.市人社部门将符合生活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的拟补贴人员名单、补贴月份及补贴金额汇总后,报市人才办确认,组织公示,公示时间5天。

  4.生活租房补贴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部门向财政申请资金发放,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个人。

  5.申报单位发放给个人的人才补贴需单独列项支出,并在后续申请中提交发放凭证以备查。

  五、温馨提示:

  1.企业以副高职称、正高职称引进,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人才,其生活租房补贴标准为每月1500-2200元,购房券标准为6-10万元。

  2.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劳动和社保关系在进站企业的,按引进博士享受人才政策;其他博士后人员可享受为期2年,每月4000元的生活租房补贴。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和港澳台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含世界综合性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

  4.生活租房补贴、购房券适用的企业是指在我市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实体经济,金融、通讯、烟草、电力、盐业等行业企业除外,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仅参照事业单位享受购房券政策。

  5.经人社、编制部门备案的合同制人员,按工作所在单位类型对应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6.企业引进上述人才应在引进一个月之内向市人社部门报备。

  兴化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2383238873

  附件:1.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生活租房补贴(含租房补贴)汇总表

  2.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补贴申领表

  附件1:

  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生活租房补贴(含租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毕业

时间

学历或

职称

补贴类型

申请补贴期限

( - 月)

累计月数

补贴标准

金额(元)

是否首次申请

























































































  注:本表由申报单位汇总,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xhrc83236059@163.com;补贴类型填写生活租房补贴、租房补贴、其他。

  附件2:

  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补贴申领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职业资格)


学历


学位


是否首次申请


补贴类型

□生活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 

补贴享受时间

20  年  月至  月,共  个月

银行卡号


开户行


本人承诺

本人已知晓相关政策,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因信息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人才办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生活租房补贴享受时间内正常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毕业信息准确有效,符合领取情形。

补贴   个月,金额     元。

 

(盖章)

  年   月   日

同意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申请。请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资金。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填写表格并携带相关材料向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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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州靖江市人才补贴申领对象及条件

    引进人才需在首次引进后2 年内申领人才安居补贴待遇,大专、本科毕业生引进到靖江市时需在毕业2年内。

  • 泰州靖江市人才补贴标准

    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购房补贴5万元,租房补贴400元/月,首次在本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毕业 生( 同时毕业时需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 业资格)生活补贴300元/月。

  • 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申领+兑付指南

    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采取线上发放方式。人才来泰就业缴纳社保一个月后,人社部门通过比对参保数据直接推送电子购房券,人才可登录泰州通APP“泰爱才”模块,在“我的”“卡包”中查看电子购房券。

  • 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补贴标准及对象

    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特级技师)20万元;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10万元;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6万元;大专生(高级工)3万元。

  • 泰州泰兴市人才购房券申领指南

    泰州泰兴市人才购房券申领指南包含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申领材料、咨询电话及政策依据。

  • 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申领及兑付窗口咨询电话

    姜堰区人社局(姜堰区上海路88号人社局504室人才开发科)88869599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港城路34号614办公室)89690518。

  • 泰州购房补贴窗口咨询电话

    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 一楼大厅住建窗口0523-86242086;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06室0523-84809680;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59号)(0523)8765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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