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辅导员招聘,额满即止,报名条件,岗位信息等,请看下方正文内容介绍
一、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 认同学校办学理念,理解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5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2.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应聘材料,本次招聘持续进行,额满为止。
三、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相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将《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单独作为附件,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rsc@nnut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本人姓名+应聘岗位。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恕不接受报名。应聘材料一旦被学校接收,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专业测试。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1.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相关招聘岗位。
2.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及跟岗考核。
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5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5)学生干部证明。
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③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合格。
④跟岗考核。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5确定跟岗考核人员,跟岗考核时长为10个工作日。跟岗考核按照学校制定的跟岗考核办法执行。跟岗考核的合格线为该项考核总成绩80%。
⑤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跟岗考核成绩×10%。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笔试、面试、跟岗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在原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相关情况。
(五)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公示结束后,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
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姚老师 陆老师
联系电话:0523-86152770、0523-8615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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