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申请条件,所需材料,以及申请结果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1. 交验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 6 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 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
3. 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4.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基础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内地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审批结果
1. 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3 个月多次签注、1 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
2. 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 3 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
3. 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 3 个月多次签注或者 1 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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